本报讯(记者 啸宇)各地要将停车设施列入重点项目建设,西宁市等市州为试点,要推出一批停车资源共享示范项目,挖潜一批路内停车位并允许夜间临时停车……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我省将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增加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改善交通环境。
按照我省近期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重点的工作安排,各市州要在年内完成停车设施普查并对外公开,并结合本地实际启动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在此基础上加快停车设施建设,各市州要将停车设施项目列入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建成一批停车设施项目。以西宁市为试点,充分挖掘停车资源潜力,要推出一批停车资源共享示范项目。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将停车场用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将积极支持对融资与收益能够实现平衡的停车设施项目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有关部门将加强充电设施保障,并依法规范停车秩序,加强停车综合治理,营造规范有序的停车环境,对公共临时停车场逐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收费的“四统一”标准。
同时将挖潜一批路内停车位,完成道路选定,允许夜间临时停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另外还将加大公交场站配建力度,加快推进西宁市王斌堡公交停车场、城东区康南片区公共交通综合停车场、沙塘川片区公共交通综合停车场等7处公交场站建设,缓解公交车在休整期间和夜间占道停车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停车设施的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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